中國工程院院士、中國礦業大學(北京)校長葛世榮在接受《中國能源報》記者采訪時指出,目前國內煤礦智能化建設仍處于初級階段,標準體系亟待更新完善,《框架》將進一步加強礦山智能化建設頂層設計,充分順應礦山智能化新技術發展。
近日,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公布《礦山智能化標準體系框架》(以下簡稱《框架》),內容包括基礎通用、數據與模型、生產系統與技術裝備、決策與應用等四大類標準子體系。
當前,全國多地已發布煤礦要全面實現智能化的發展目標,智能化成為煤礦未來發展的必然方向。中國工程院院士、中國礦業大學(北京)校長葛世榮在接受《中國能源報》記者采訪時指出,目前國內煤礦智能化建設仍處于初級階段,標準體系亟待更新完善,《框架》將進一步加強礦山智能化建設頂層設計,充分順應礦山智能化新技術發展。
標準建設需求迫切
中國能源報:目前,煤礦智能化建設進展如何?進一步完善標準對行業而言有什么作用?
葛世榮:近年來,我國礦山智能化建設蓬勃發展。截至2023年7月底,全國智能化采掘工作面已達1395個,其中智能化采煤工作面724個,智能化掘進工作面671個,有智能化工作面的煤礦達到714處,占全國正常生產建設礦井數量的27.43%;煤礦產能21.79億噸,占全國核定產能的59.49%;非煤礦山228處核心生產環節實現智能化和機器人化改造。
但需要注意的是,當前礦山智能化建設還處于初級階段,制約其高質量發展的一個重要問題是相關標準還不健全、不規范,甚至缺失,與標準應當發揮的基礎性、引領性作用差距較大,亟需從頂層設計層面對標準化工作進行系統謀劃,建立完整的礦山智能化標準體系,實現礦山智能化領域的“書同文、車同軌”,推動礦山智能化高質量發展。
中國能源報:面對煤礦智能化發展現狀,標準體系建設應遵循哪些原則?
葛世榮:煤礦智能化標準體系建設應堅持統籌規劃、需求導向、融合創新、開放合作、動態完善的基本原則。
此次《框架》的編制廣泛匯集政府部門、企業、科研院所等各方力量,充分吸納了各方意見和建議,持續動態修訂。同時,《框架》按照國標《標準體系構建原則和要求》(GB/T 13016-2018)的相關要求進行編制,與當前主流的工業互聯網架構和內容保持一致。
整體上看,《框架》具備開放性、科學性、指導性、系統性、前瞻性。將煤礦和非煤礦山智能化納入同一體系,充分考慮其共性和特色,構建了我國乃至世界上礦業開采歷史上首個系統性的礦山智能化標準體系框架。面向礦山智能化建設過程中的實際標準需求,堅持融合創新,充分考慮大數據、人工智能、機器人等新技術的應用。
與現有標準規范充分銜接
中國能源報:近年來,煤礦智能化領域陸續發布了有關政策文件、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和企業標準,在此背景下,此次《框架》如何實現和現有標準規范的互補?
葛世榮:《框架》編制過程中,專家組系統梳理了近年來礦山智能化領域發布的有關政策標準,充分吸收了現已發布且相對成熟的具體標準規范,例如,在“數據與模型標準子體系”的“數據標準”部分,完整采納了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于2023年6月26日發布的《智能化礦山數據融合共享》的全部內容,明確了數據編碼、采集、治理、安全、應用各環節的具體規范要求,同時在此基礎上,還增加了諸如“感知數據”、“元數據管理”和“參考數據管理”等方面的標準研制方向。
對于目前標準研制尚處于空白的領域,《框架》僅規劃了未來標準研制方向。例如,在“數據模型”方面,規劃了地質測量、生產作業、監測預警和經營管理等方面的數據模型技術規范。
中國能源報:《框架》包括了基礎通用、數據與模型、生產系統與技術裝備、決策與應用等四大類標準子體系,共265個具體標準研制方向,可解決哪些行業痛點問題?
葛世榮:從橫向來看,《框架》覆蓋開采工藝、技術裝備、數據治理、安全保障等智能化礦山全部業務領域;從縱向來看,考慮礦山設計、建設、運行全生命周期的標準化需求。
不同標準子體系的構建有利于全行業在同一標準框架下構建不同應用場景深度互聯的智能化生態。其中,基礎通用標準子體系集中了礦山智能化系列標準的共性內容,主要用于統一礦山智能化相關概念與術語定義,明確各類新技術在礦山智能化建設中的基本要求,規范智能化礦山設計、建設和評估驗收標準。數據與模型標準子體系主要用于統一礦山智能化各環節的數據和模型標準化要求,包含數據標準和數據模型標準兩部分。生產系統與技術裝備標準子體系明確了智能化礦山具體生產過程的標準化要求。決策與應用標準子體系包含礦山智能化建設的分析決策和平臺應用兩大方面的標準內容,從“人、機、料、法、環、管”多維度,規范礦山智能化所涉及的生產管理、經營決策、資源配置等內容。
順應智能化新技術發展
中國能源報:煤礦智能化發展是煤炭行業的重要發展趨勢,面對新技術、新形勢,煤礦智能化相關標準建設過程中需要考慮哪些因素?
葛世榮:煤礦智能化相關標準應充分考慮智能化新技術在礦山行業的應用。比如《框架》在“基礎通用”部分,提出了礦山人工智能、數字孿生、大數據、云計算、機器人、新材料等通用技術的基本要求,在后面的具體模塊中又規劃了礦山不同生產系統的新技術應用標準研制方向。
以礦山無人駕駛為例,我國礦山無人駕駛研發和應用剛剛起步,缺少統一的規劃組織和標準規范。礦山無人駕駛包括井下和露天兩種工況,其中,井工礦山無人駕駛技術難度相對較大,而露天礦山工作場景相對封閉、運行路線及工作流程相對固定,是無人駕駛技術落地應用最適合的場景之一。
此次《框架》專門在“露天生產”部分設置了獨立的“無人駕駛”板塊,除了基礎的通用技術要求外,還從車輛性能、車載傳感器與環境感知、地圖采集與制作等方面進行了完整細致的標準規劃,有利于礦山、裝備等企業在統一的標準下,開展產學研聯合攻關,盡快固化最優技術路線、研發新型一體化前裝無人車輛、提升算力和算法水平,形成可持續發展的商業模式,全方位推動露天礦山機器人化無人駕駛技術的大規模落地應用。
中國能源報:《框架》將如何指導礦山智能化標準規范制修訂?
葛世榮:各行業協會、學會等標準化組織可將《框架》作為礦山行業智能化建設相關標準規范制修訂的基本依據,組織開展具體各細分領域的標準規范立項和制修訂,礦山企業、裝備企業、通信企業、系統集成和平臺企業、設計院、科研院所可以成立研發應用聯盟,開展相關領域的團體標準研制和推廣應用。
此外,隨著礦山智能化技術的不斷演進和智能化建設水平的不斷提高,《框架》本身還需要持續迭代,希望各有關方面繼續凝聚共識、發揮各自優勢,持續修訂和完善《框架》,共同提升礦山智能化領域的標準研制水平,推動礦山智能化建設高質量發展。
來源:中國能源報